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案件的分工和權限,。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但是,法院關于離婚案件的管轄需根據(jù)離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分析。
各類離婚案件的管轄:
1,、有關軍人的案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離開住所地的案件: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定居國外的華僑:
在國內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國外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網(wǎng)友咨詢:涉外離婚訴訟向哪個法院提出?
5年前,,我和妻子在居住地登記結婚。結婚兩年后,她去了國外并在那里長期居住,,我一直在國內做導游,,我們沒有孩子。現(xiàn)在我想和她離婚,,可她因工作原因又不能回國,。請問:像我們這樣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是否可以在國內法院辦理離婚手續(xù),?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妻子在國外定居,而你在國內居住,,你們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的規(guī)定,,我國法院在受理涉外離婚案件時,,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于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另外,,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規(guī)定,,我國法院在4種情況下也具有管轄權:
⑴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
⑵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⑶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⑷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小編結語: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但是,,法院關于離婚案件的管轄需根據(jù)離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分析,。更多離婚案件管轄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