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告誡書?
11月27日,長沙市雨花區(qū)砂子塘派出所就轄區(qū)袁某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案件進行依法處理,,對袁某開具發(fā)放了家庭暴力告誡書,。該告誡書是湖南省第一例家庭暴力告誡書。
11月14日,,住在長沙市曙光南路的受害人陳女士曾因家庭瑣事與丈夫袁某發(fā)生矛盾,,陳女士從而遭受袁某毆打,造成臉部受傷,。
通過長沙市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轉介,,長沙市婦聯(lián)了解案情后,同砂子塘派出所會商,,經過詳細了解案情,,查看證據(jù),并結合上次報警情況分析,,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砂子塘派出所決定,對加害人發(fā)放告誡書進行告誡,。
根據(jù)已經實施的《長沙市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公安機關在接到家庭暴力報警求助,做好前期處置工作后,,可根據(jù)相關事實,、證據(jù)等,向加害人送達《家庭暴力告誡書》,。社區(qū)民警和村(社區(qū))婦聯(lián)組織在收到抄送的告誡書后,,組織對當事人提供幫助并進行回訪。如果加害人經告誡后拒不改正,,再次實施家庭暴力,,公安機關當依法處理。家庭暴力告誡書可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jù),,也可作為人民法院處理涉家暴人身傷害刑事案件的酌定從重情節(jié),。
二,、家庭暴力離婚?
【案例】五年前張女士和丈夫黃先生結了婚,結婚后兩人感情一直較好,,黃先生人很和善,,但唯一的缺點就是喜歡酗酒,每次喝完酒就對張女士大打出手,,酒醒后黃先生自知理虧,,又主動找張女士“負荊請罪”,剛開始張女士原諒了丈夫,,可后來黃先生每次喝完酒就執(zhí)行“家法”,,張女士經常遍體鱗傷,飽受委屈,,忍無可忍,,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暴力而蒙陰,婚姻大廈岌岌可危,,張女士多次想訴訟離婚可苦于提不出證據(jù),,只能一次次在煎熬中委曲求全。
當婚姻遭遇暴力時,,女性朋友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面對暴力的老公,該不該離婚?回答是肯定的,,然而如何取證一直是訴訟離婚一大障礙,,在此提出以下建議,以供參考:
一,、報警,,遭遇家暴時,要第一時間報警,。原因有二,,其一通過警方制止可及時避免或終止被施暴;其二,警方出警都有出警記錄,,且會召集雙方做一個筆錄,,將來可作為“感情確已破裂”的有力證據(jù),。
二,、醫(yī)院就診病歷保留好。一般遭遇家暴后要到醫(yī)院就診,,此時女性朋友要將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yī)藥費收據(jù)以及病歷保存好,,作為書證,強有力的證明對方施暴事實,,如果做了傷殘鑒定的或是需要后續(xù)治療的,,也要及時把傷殘鑒定及后續(xù)治療的票據(jù)妥善保管,。
三、證人證言,。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墻,,一般來說家庭暴力會被部分人知曉,尤其是中國人有愛“湊熱鬧”的習性,。父母,、朋友、保姆,、鄰居都可以作為證人,,此處提醒兩點,一是中國人愛湊熱鬧不愛管閑事,,不愿做證人,,此時要耐心向證人講解,早點入手,,多做溝通;二是不同證人效力不同,,一般來說,和當事人關系越密切的人的證言效力越低,,如A是原告,,A父母的證言效力低于A的鄰居。
四,、求助,。向村委會、居委會,、婦聯(lián)或是工作單位求助,。遭遇暴力后,女性朋友可以向本地村委會,、居委會,、婦聯(lián)或是工作單位及時反應情況,以期獲得幫助,,更重要的是日后作為離婚證據(jù)之一,。
五、保證書,。發(fā)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類似文書,,保證以后絕不再施暴,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
六,、錄音錄像,。被毆打后如果拍攝了相關照片或者相關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jù)。當然,,一般施暴具有偶然性,,這類證據(jù)較難取得。
以上證據(jù)僅為通常情況,,每個人的婚姻狀況不一樣,,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女性朋友遭遇家暴時一定要有保護證據(jù)的意識,,及時向律師或是警方求助,,而且當感情確已破裂時要堅決提出離婚,例如,,本案中張女士的丈夫黃先生被查出具有嚴重暴力傾向,。
網友咨詢:老公多次家庭暴力,并要求我下跪道歉,,我該怎么辦?
男女雙方結婚24年,,有個23歲的兒子,男方有家庭暴力行為,,一直忍受,,最近一次7月31號,男方再一次施暴過后,,要求女方在娘家人向男方下跪認錯,,我才有了離婚的念頭。男方在國營企業(yè)上班,,有過七年駐守外地,,在此期間女方借債修建了房屋數(shù)間,約有建筑面積1000平方,,女方一直都在做小生意,,收入不低于男方。男方經常懷疑指責女方有多名男子有染,,但是經查證,,并無此情況。
現(xiàn)在男方要求女方與子女凈身出戶,、不許分配任何財產,。
說明下,男方的施暴行為,、遭到了親屬,,鄰居的多次反對,、很多人愿意出庭作證,、情況完全屬實
請問女方現(xiàn)在是否可以提起訴訟離婚?在男方多次施暴,、虐待家庭成員、有證據(jù)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請求法官多給予女方分配,、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多分配的額度是多少,、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該如何走法律程序?
婚姻幫律師解答:
是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的,,根據(jù)現(xiàn)行婚姻法第39條的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4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小編結語:家庭暴力發(fā)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yǎng)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致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希望本文中關于家庭暴力告誡書,,家庭暴力離婚怎么辦的知識對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幫助。家庭暴力告誡書,,家庭暴力離婚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家庭暴力告誡書,家庭暴力離婚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 ,,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