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咨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能不能索要離婚損害賠償
2014年5月13日,,梁某向當?shù)嘏沙鏊e報稱,,江某在一出租房內嫖娼。民警接報后調查發(fā)現(xiàn),,報案人梁某是被調查人江某的妻子,,江某與涉事單身女子劉某同住一出租屋,江某堅決否認自己嫖娼,,堅稱與女子劉某僅是合租關系,。
據(jù)妻子梁某介紹,自2012年4月開始,,她便發(fā)現(xiàn)丈夫江某與女子劉某有不正當關系,,之后夫妻失和、感情惡化,。自2012年底開始夫妻分居,,隨后丈夫江某與單身女子劉某同住一個出租屋,,并保持不正當關系長達兩年多。
丈夫江某則表示,,由于和妻子梁某感情不和,,于2012年年中,先搬到工廠宿舍居住,,后與單身女子劉某一起合租了房子,房子為一室一廳,,劉某住房間江某住客廳,。并稱兩人僅是普通朋友關系,房子租金也是由兩人共同承擔,。
婚姻幫律師解答:
即便真如江某所說,,他與劉某不存在不正當關系。但《婚姻法》第三條明確規(guī)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江某在婚姻存續(xù)期間,,長期與其他女子共同租住一個一室一廳的出租屋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對夫妻感情帶來傷害,、破壞婚姻關系。江某的行為而在雙方矛盾激化的情況下,,江某仍不收斂其行為,,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認定江某存在較大過錯,。根據(jù)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相關知識】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損害賠償是怎么樣?
一,、 離婚賠償?shù)姆梢罁?jù)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之一的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 離婚賠償?shù)挠嬎銟藴?/strong>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8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
根據(jù)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 161次會議通過、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的普遍觀點認為,離婚案件中,,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結婚時間
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受害人對配偶或家庭的貢獻不一樣,?;橐龅谋举|是男女共同生活、共同承擔一定的家庭責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都會對另一方和家庭進行感情和經(jīng)濟上的投入,承擔相應的家務勞動,,因此,,結婚1個月離婚和結婚幾年、幾十年離婚,,使當事人受到的損害也是明顯不同的?,F(xiàn)實生活中,夫妻一方特別是女方,,承擔了大量或全部的家務勞動,,把全部精力和青春奉獻給了配偶和家庭,她(他)們從另一方面對家庭做出了較大的貢獻,。作者認為,,結婚時間長和對家庭貢獻較大的,賠償數(shù)額相對要高,。
2,、侵權情況
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jié),,是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的決定性因素。侵權原因主要看受害人對侵權行為的發(fā)生有沒有責任,,因受害人引起的一方侵權行為發(fā)生,,賠償數(shù)額相應減少。侵權人主觀動機和過錯程度如何,,是對侵權入主觀惡意的考察,,如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侵害配偶的與第三者介入后移情
別戀而提出離婚,,前者主觀惡意深,賠償數(shù)額相應增加,。侵權行為的手段,、方式、場合,、持續(xù)的時間等具體情節(jié)的不同,,反映了侵權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的確定上理應有所反映,。
3,、損害后果
過錯方對受害人非財產(chǎn)上損害的程度和后果對受害人離婚后生活會產(chǎn)生一定的影響,這是確定賠償數(shù)額的重要依據(jù),。一方面,受害人因對方的侵權行為,,生理上,、心理上受傷害較重,離婚后社會評價降低,,再婚比較困難,、無生活來源的,賠償數(shù)額要高;另一方面,,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危害的,,賠償數(shù)額不宜過高。
4,、經(jīng)濟因素
主要考慮當?shù)氐慕?jīng)濟狀況和賠償義務人的經(jīng)濟能力,。一要按照當?shù)氐纳钏疁屎锨楹侠淼拇_定賠償數(shù)額,生活水準高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高,,生活水準低的地方賠償標準相應要低,。二要對侵權人的經(jīng)濟能力有所考慮,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一個受害方認可,,侵權人有能力承擔的賠償數(shù)額,,以便于判決的執(zhí)行。確定的原則是,,既要撫慰受害人,,又能達到懲治過錯方的目的。
另有學者認為,,離婚損害賠償“應按所受痛苦程度(其身體健康上受損害),,參照婚姻繼續(xù)期間、年齡,、地位,、因夫妻財產(chǎn)分割所取回財產(chǎn)及所得財產(chǎn)上的損害賠償之多寡及其他一切情事定之”,。
有的學者還認為,對于離婚精神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應根據(jù)適用原則和侵權行為的不同類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六因素法”確定賠償標準為:
一類是由過錯方采取暴力或其他不法手段毆打、殘害,、虐待,、遺棄對方,造成人身傷害不良后果的,,建議離婚精神賠償數(shù)額可依照當?shù)厣夏甓嚷毠て骄べY標準,,結合傷情、死亡情況,,賠償10年至20年,。后果嚴重者,向年限高的方向(15 -20年)評算,,最高額為10萬元,。后果特別嚴重者,賠償可突破10萬元,。賠償數(shù)額不包括人身傷害花去的醫(y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誤工費和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直接經(jīng)濟損失,。
另一類是由過錯方與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等“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精神賠償糾紛,可根據(jù)受害人遭受的不同程度精神損害,,確定不等的賠償數(shù)額,。建議為四檔:一般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在300-5000元;較嚴重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在5000-10000元間;嚴重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在1萬-5萬元間。特別嚴重精神損害,、賠償可超過5萬元,。
造成殘疾和死亡的,按人身傷亡的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評算,。
司法實踐中,,精神賠償判決數(shù)額基本也與以上學者意見相符合。
小編結語:通常所說的“包二奶”“包二爺”等,,一般可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偶爾發(fā)生婚外性行為或婚外戀等,則不宜認定為同居,。更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怎么賠償?shù)南嚓P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