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tài)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tài)發(fā)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于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后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時如何認定婚前財產?
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下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yè)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yī)療費和回鄉(xiāng)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yè)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yè)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網友咨詢:怎么認定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是如何界定的,?
婚姻幫律師解答: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案)》,,于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其總結了1980年《婚姻法》的實施經驗,針對夫妻財產制問題規(guī)定過于籠統(tǒng),,對夫妻約定財產制進行了重大的補充,,并嚴格劃清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范圍的界限。根據新修正的《婚姻法》我們可以清楚地界定婚前財產和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即從男女登記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止,,這一特定期間內夫妻所得的財產,。《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第18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的存款以及婚前購置的用于個人使用的生活用品、普通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
約定財產制
夫妻約定財產制是規(guī)范夫妻對其婚前財產、婚后所得財產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處分協(xié)議的法律制度,。依照《婚姻法》第19條第l款的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局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即《婚姻法》認可約定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二者可以同時并用,,但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即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或約定無效的從法定,。
依照《婚姻法》的上述規(guī)定,,只有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財產權利或實際財產的,才能形成夫妻共同財產,。您取得的遺產貌似“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實際上財產權利已在婚前取得,,而婚后雙方又沒有對遺產進行財產約定,所以您取得的遺產根據法定財產制應視為婚前財產,,屬于您一方的個人財產,。
小編結語:夫妻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一般不進行分割。但是生活中,,很多人通過財產約定等方式變更了財產的歸屬,,在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然而,,由于約定形式不合法或者沒有證據證明約定的存在等原因,,在離婚時導致后來的權利人不能取得財產。哪些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及離婚時如何認定婚前財產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婚前財產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