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才能提起離婚訴訟,?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jù);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對離婚訴訟的兩點特別規(guī)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到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錯誤的除外。根據(jù)相關的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提出離婚,,須經團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并出具證明?!痘橐龇ā返谌臈l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離婚訴訟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yǎng)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網友咨詢:訴訟離婚可以在工作地管轄法院起訴離婚嗎?
2010年11月,,家住安徽的李某與來自河北的女子王某經人介紹相識,,兩人相處沒多久就結婚了。2012年6月,,夫妻倆順應潮流,,先后離開家鄉(xiāng)到不同的大城市。長期的分居讓兩人的感情日漸淡薄,。后來在打工的過程中,,李某認識了年輕漂亮的女孩兒何某,很快便墜入愛河,。久而久之,,李某回家的次數(shù)越來越少,直到不再想回家決定離婚,。兩人再商議離婚的時候,,因為在財產分割的問題上出現(xiàn)分歧而沒有結果。2012年9月,,李某決定訴訟離婚,,卻又不知道,應該去哪里的法院起訴,。
婚姻幫律師解答:
設定管轄權是為了使案件的審理過程更加順利,,在雙方當事人都參與的情況下,使爭議更好地解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該案件應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夫妻雙方都不在原籍居住,如果還由原籍法院管轄,,則對雙方當事人的應訴都是不利的,。因此,鑒于雙方都在各自居住的城市長期定居,,則可以將兩人的現(xiàn)居住地認定為兩人的經常居住地,。辦案的原告可以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也就是被告現(xiàn)在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小編結語:判起訴離婚時,,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更多怎樣才能提起離婚訴訟的相關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