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的種類?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y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二,、重婚罪法院怎么判決?
案情介紹:
盧某與鄧某于2002年3月9日在廣東省懷集縣民政部門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領取了《結婚證》[結婚證號:懷2002(結)字第0XX號],且雙方生育有兩女兒盧某2和鄧某2,。結婚后不久,,鄧某開始與陸某公開同居,并于2010年5月1日在羅定市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經查明,鄧某還與盧某于2012年2月21日生育一兒子鄧某3,。于是,,2012年11月盧某委托本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追究鄧某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案情分析:
婚姻幫律師認為,,本案的焦點問題包括如下幾點:
(一)本案的管轄法院是懷集法院還是羅定市法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自訴案件審查立案的規(guī)定》第4條,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本案,,重婚罪的犯罪所在地在羅定市,,被告人鄧某的住所地也在羅定市,因此本案應由羅定市人民法院管轄,。
(二)本案起訴鄧某構成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1)自訴人,、被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自訴人身份證,、被告人的身份戶籍查詢,,證明自訴人和被告人的身份情況;
(2)自訴人與被告人的婚姻登記證明材料,由于雙方的結婚證已被被告人撕毀,,于是本律師到懷集縣民政局調取了相關的檔案材料;
(3)自訴人與被告人生育子女的出生證明,,證明自訴人與被告人生育了兩個兒女的事實;
(4)被告人鄧某與陸某的婚姻登記情況,本律師到羅定市民政局調取得來,,證明鄧某與陸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事實;
(5)被告人鄧某與陸某生育子女的情況,,本律師到羅定市計劃生育辦公室調取了育齡生育卡,證明兩人生育了兒子鄧某3的事實,。
(三)重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審判結果:
羅定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5日作出(2012)云羅法刑初字第365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人鄧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友咨詢:我們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生了小孩,這樣算犯重婚罪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xù)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國《婚姻法》第46條第1項規(guī)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小編結語: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希望本文中關于重婚罪的種類,重婚罪法院怎么判決的知識對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幫助,。重婚罪的種類,,重婚罪法院怎么判決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重婚罪的種類,,重婚罪法院怎么判決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