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立婚前財產協議的條件:
(1)雙方必須有明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采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
(2)必須是合法的,,不得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損害婦女和子女的利益,。既不能規(guī)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3)要采用書面形式,。
(4)約定不得損害不知道該約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婚前財產協議書一般應包含下列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范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
(4)婚前財產婚后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后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
3、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4,、財產描述要明確。
在實踐中,,由于財產描述不明確最終導致認為協議約定不明而不予確認的案例不在少數,。比如房產的描述,很多伴侶在作婚前財產協議時,,對于一方的婚前房產只是寫“某某小區(qū)的房屋歸雙方共同所有”,,正確的描述應該是“坐落于某市(縣)xx街xx號房產由雙方共有”。
5,、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后生效。很多情況下,,當事人為了增加婚前財產協議的公示力會增加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后生效的限制,。
二、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1,、當事人要準備好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所需要的材料,。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這個過程是確立財產權利的主要過程,是除了相關書面材料外公證員判斷財產歸屬的另一項重大考量依據,。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系,,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所以當事人一定要慎重對待,,認真回答公證員的問題,。
4、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網友咨詢:婚前財產協議有效嗎,?
婚前財產協議有效嗎?我和男朋友打算結婚,,他付了首付買了一套房子,,每月還貸一千多,我現在要求他辦房產證時加上我的名字,,他不肯,,我每年能有3萬的存款,要是真結婚生崽了,,他那工資根本不可能養(yǎng)得起家,。如果以后離婚,房子屬于他的,,我的存款還屬于共同財產,那不是很虧嗎?所以我想婚前協議,,他負責養(yǎng)家,,我的錢屬于我自己花,有效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們簽訂的財產協議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介紹,,我們了解了婚前財產協議訂立的條件及內容,,同時也了解了辦理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程序。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可以穩(wěn)定家庭關系和財產關系,,而辦理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更能加強該協議的效力,。如何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婚前協議的相關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