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張先生的孩子(男孩)快六歲了,,他與妻子之間關系一直不好,,吵架就像家常便飯,。他知道這對孩子影響很大,想與妻子離婚,,孩子一直是張先生帶的,,妻子很少管過,孩子的意愿是跟張先生一起生活,,他們倆的沒有正式工作,,請問夫妻離婚,,孩子一般會怎么判,,會給誰?
律師解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fā),,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jù)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xié)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予準許。
因此,,孩子判決給張先生的可能遠大于判決給妻子,,首先,孩子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孩子已經選擇張先生了,。再者,,孩子一直是張先生帶的,法律上也明文規(guī)定,,孩子優(yōu)先判與照顧孩子一方,。
網友咨詢: 夫妻離婚孩子判給誰的幾率更大
男24歲女24歲于去年領取結婚證現(xiàn)因感情不合決定離婚在09年相戀期間生下一男孩,至今無戶口屬私生子,,全家一直在女方家生活,。孩子經常由姥姥看守。男方家庭背景家中父母親健在,,另有兩位哥哥,,都是農村人。家中有地,。女方家庭背景父親生活不能自理,,母親有心臟病大姐已嫁人,二姐未嫁,,但生了一名男孩,。女方無工作,全家靠母親的1千多元的退休金生活,,非農業(yè)戶口,。沒有其他經濟來源,。而且女方家里人的思想品質也不行,,經常暴粗話,,以至于孩子有時也罵人。現(xiàn)在男女雙方都想撫養(yǎng)孩子,,孩子3周歲根據(jù)以上情況法院判給誰的幾率更大點,,謝謝
婚姻幫律師解答:
法院判理這種案件時 一般來講,是看雙方的態(tài)度,。如果一方不想要孩子,。一方不想要孩子。那就判給要孩子的哪一方,。
還有就是 對孩子未來撫養(yǎng)的時候,,如果一方家庭條件 經濟條件較好 那肯定法律和法院會傾向于 這一類家庭 能保證或者給予更好的教育條件 讓他將來 更好的圍社會為家庭做貢獻。
其次 就是看夫妻雙方 的秉性 如果一方雖然有條件,,但是 脾氣不好,。很容易造成孩子的身心傷害 肯定也是要從這方面考慮的。
總之,,法院會綜合考慮的,,謹慎判決的。
小編結語: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fā),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等具體情況解決,。關于離婚孩子怎么判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更多相關子女撫養(yǎng)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