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財產需要公證嗎?
我們婚姻法規(guī)定,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歸一方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區(qū)分婚前財產往往成為離婚雙方關注的焦點,。律師建議婚前見證或公證個人財產,,是一個需要認真面對的問題,但是不是所有的婚前財產都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律師見證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對于權屬清晰,包括取得時間清晰等婚前財產,如果在婚后財產的權屬性質等不容易產生岐義的,建議當事人不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例如:王先生在結婚登記前用自己的積蓄一次性付款購買了一套位于媒體村的房子,并取得了相關權利憑證.王先生打算用這套房子作為和劉小姐結婚的婚房,但擔心婚后,如果沒有什么婚前財產公證/律師見證的話,會影響自己對這套房屋的權利.其實依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該房產始終為王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除非王先生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張小姐的名字等其他法律前提條件的,房產的歸屬性質始終不會改變.
但由于婚前財產,,有可能會因為很多當事人無法預料的因素而影響到自己的財產權利,,部分列舉如下:
A、您是否在婚前以您的名義一次性支付了購房款?
B,、結婚登記前,,房產雖然登記在您名下,但當感情出現裂痕時,,對方可能會查找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漏洞主張該房產的權利?
C,、購房合同及發(fā)票及其他憑據是否沒有對方的名字?
D、結婚登記前,,房產雖然登記在您名下,,但您可能無法證明自己有購房能力?或者您無法證明即使沒有購房能力但有其他合理的資金渠道,且資金渠道與對方無牽連,。
提醒,,以上列舉并并未窮盡所有的風險!
1,、對于婚前財產產權不清析,婚后有可能引起權屬爭議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建議涉及爭議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在合意的情況下擬定財產協議,并進行婚前財產律師見證或者進行婚前財產公正.以備后患.
2、保護婚前財產的方式很多,當事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1).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簽署協議的男女(/夫妻)雙方其他涉及人都應當到公證現場.
(2).婚前財產律師見證:簽署協議的男女(/夫妻)雙方其他涉及人都應當到律師事務所見證現場.由律師審查各自真實意思以后,并對婚前財產協議的適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附合法律師程序即頒發(fā)律師見證書.
(3).婚前財產權屬見證:婚前財產的權屬方可單方委托婚姻家庭專業(yè)律師進行婚前財產權屬憑據進行見證,即對權屬投資憑證,取得時間憑證及相關支持憑證進行見證. 在此情況下,無需要戀愛關系的男方雙方或者夫妻關系的男女雙方到場即可完成婚前財產見證全過程.
3,、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婚前財產律師見證的對象包括:
A,、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未婚夫妻),
B,、另一種是進入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
一、強烈建議去作婚前房產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fā)票等手續(xù)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網友咨詢:婚前房產公證
如何做婚前房產公證
婚姻幫律師解答:
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以減少發(fā)生糾紛的可能,。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 拿到這筆補償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時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fā)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要算共同財產,。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
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qū)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婚前財產公證只能是“與君無緣”了,。實踐中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投資買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便留給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費了好多周折。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后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二,、沒有必要去作婚前房產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現在的婚姻法規(guī)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yōu)榉蚱薰餐敭a,。
2.婚后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這種情況并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xù),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簽的,。
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后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后還貸的錢,,它僅限于本錢,,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小編結語: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關于婚前房產公證的相關內容就介紹到這,希望婚姻幫的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更多相關婚前常識的法律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專業(yè)的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