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產
1、法定繼承人,。
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独^承法》第10條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第16條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yǎng)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繼承法》第31條規(guī)定:“公民可以與扶養(yǎng)人簽訂遺贈扶養(yǎng)協議,。按照協議,,扶養(yǎng)人承擔該公民生養(yǎng)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yǎng)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yǎng)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guī)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二、哪些人可以分得適當遺產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所以繼承人以外的人在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下是可以分得遺產的,。具體規(guī)定為:
1、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一是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兩者必須同時具備,只具備其中之一都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二是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
2、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盡了較多扶養(yǎng)義務的人,。這類人對被繼承人本來是沒有扶養(yǎng)義務的,。但由于某種原因,負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并未盡到全部義務,,而這類人對被繼承人卻提供了較多物質上的照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以繼承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分給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于或少于繼承人,。”這就意味著在分配遺產時,既要考慮這些可分得適當遺產人的情況,,即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經濟需要的狀況,,困難大的多分,,困難小的少分;他們對被繼承人盡扶養(yǎng)義務的多少,,盡義務多的多分,,盡義務少的少分,,還要把他們與其他法定繼承人相比,,綜合考慮,分給適當遺產,。
網友咨詢一:有遺囑遺產該怎么分配,?是否要按遺囑分配?
父親突然猝死,,結果他的地下情人還帶著一個孩子冒了出來,,在震驚之余,還有一份父親生前的遺囑,,內容大致是他的房產歸我,,其他基金股票歸小三孩子,并要我替他撫養(yǎng)小三孩子到成年,。問題就來了,,1:遺囑沒提到我爺爺,他是否有權分遺產,;2:我是否需要遵遺囑替父親養(yǎng)那孩子,;3:房產是我父母婚后共同購買,遺囑是否有處置權,?我母親和爺爺都健在,。
婚姻幫律師解答:
這涉及到遺囑是否真實的問題,如果遺囑真實,,那么您父親僅有權處分房產的1/2,,您享有該1/2,另外一半屬于您母親的,不得變動,。,,此外基金股票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僅能處分其中的一半歸小孩,,另外一半屬于您母親的,,不得處分,您負有撫養(yǎng)的義務,。所有的要存在一個前提:遺囑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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