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如何處理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同居關系今后法院不再受理。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實踐上,隨著社會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人們開始認為,同居關系生活狀態(tài)畢竟是當事人私人生活領域內的事情,,只要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沒有損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應盡量減少對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干預行為,。對于人民法院是否一定要干預當事人此項生活狀態(tài)的選擇權,,社會也開始認為,未婚的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是對其生活狀態(tài)的選擇,,法院依法審理所依據(jù)的婚姻法等均未加以明文禁止,因此,,對該類同居關系是否存在,、是否解除,法律未以干涉,、未以規(guī)定,,人民法院也應依法不予受理。
(一)同居關系的法律特征
結合《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可以歸納出同居關系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一是同居關系不是基于合法婚姻而產(chǎn)生的,它具有違法性;二是同居關系發(fā)生在無配偶的男女之間,,同性之間發(fā)生的同居關系,,不在我國婚姻法所調整范圍之內;三是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
(二)同居關系的演變過程
到目前為止,,對未經(jīng)婚姻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先后作出多種不同的規(guī)定,,出現(xiàn)了事實婚姻、非法同居關系,、同居關系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概念,。
1、事實婚姻(特定時期的產(chǎn)物),。最高人民法院在1979年2月2日制定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中,,第一次提及事實婚姻問題。那時的事實婚姻是指無配偶的男女未經(jīng)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系的婚姻。它與一般婚姻關系的不同點在于未履行結婚登記,,屬于未遵守法定結婚程序的違法婚姻。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出臺,,事實婚姻又有了新的規(guī)定,,即在1994年2月1日這一天之前具備了結婚實質要件的同居關系,為事實婚姻關系,。
2,、非法同居關系(2001年12月24日之后被取消)。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提出了非法同居關系這一概念。該意見規(guī)定,,對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后,,未辦結婚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但同居時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條件的,,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無論其同居時是否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一律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3,、同居關系,。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司法解釋中,,取消了非法同居關系這一說法,,將該類案件確定為解除同居關系糾紛?!蛾P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同居關系作了新的界定:即“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qū)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fā)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jīng)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fā)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橐龇ㄔ?001年修改時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guī)定。此規(guī)定主要是針對所謂“包二奶”不良社會現(xiàn)象而作出的禁止性規(guī)定,,由于“禁止包二奶”不是規(guī)范的法律用語,,所以如此表述。對于婚姻法修改后新增加的“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將其當成一種特殊類型案件受理,。
(三)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
1、對于單純的解除同居關系糾紛,,人民法院按規(guī)定一律不予受理,。《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guī)定:“當事人訴請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居關系雙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們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對自己生活狀態(tài)的一種選擇,,婚姻法雖然不鼓勵,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類同居關系的存在與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2,、當事人請求解除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關系,,是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行為。這種同居關系,,與一般未婚同居關系的性質不同,,當事人請求解除此類同居關系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并依法解除,。
3,、對于因同居關系產(chǎn)生的財產(chǎn)分割及子女撫養(yǎng)糾紛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4,、對事實婚姻,人民法院應將它與合法婚姻關系一樣對待,。構成事實婚姻的截止時間是1994年2月1日,,這是指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截止日期。不論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也不論雙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個階段中可能還不符合婚姻關系的實質要件,,但只要在1994年2月1日這一天之前具備了結婚實質要件的,都認定為事實婚姻,。
網(wǎng)友咨詢一:怎樣解除同居關系,?
我們沒有事實婚姻也沒有合法婚姻(結婚后沒辦登記,期間有個孩子,孩子男方一直帶著),男方向當?shù)胤ㄔ浩鹪V要求解除同居關系,并返還當時給女方的彩禮錢,還要乙方承擔孩子的撫養(yǎng)費。請問女方要不要返還彩禮錢?女方不要孩子,能不能不承擔扶養(yǎng)費,?
婚姻幫律師解答: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chǎn)分割或者子女撫養(yǎng)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網(wǎng)友咨詢二:同居關系財產(chǎn)分割糾紛可起訴嗎?
我們生活在一起兩年,,現(xiàn)在分開了請問財產(chǎn)怎么分割,,可以進行起訴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男女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系,,當事人如果起訴僅僅要求解除同居關系,,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間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問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網(wǎng)友咨詢三:解除同居關系與離婚的財產(chǎn)分割有差別嗎?
我們在一起沒有結婚證,如果現(xiàn)在分開的話財產(chǎn)怎么辦,?和離婚時分財產(chǎn)是一樣的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沒有差別,。同居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chǎn)按照夫妻共同財產(chǎn)原則來分割,只是對共同財產(chǎn)的取得和認定有很大差別,,也就是分割內沒有差別,,但是同居關系期間的共同財產(chǎn)的來源明顯比婚姻關系取得的共同財產(chǎn)的來源要狹窄。比如,,婚姻關系期間接受的贈予,,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是同居期間接受的贈予就只能是個人財產(chǎn),。這里的差別就很大了,。
相關知識推薦:
非法同居隨著生活的改變逐漸被人們所承認,也逐漸改變了人們的生活,。非法同居不觸犯任何法律的規(guī)定,,因此也不會受到什么處理。只是,,在同居前還是需要慎重考慮,,畢竟不受法律保護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糾紛時就無法處理,。【更多詳情】
同居關系,,是一種基于共同居住生活而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從司法解釋到審判實踐,,一貫是將同居關系限定在未婚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所形成的關系范圍之內。除屬于有配偶而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外,,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介紹新婚姻對非法同居的相關規(guī)定,,婚姻法修改后,,對非法同居有哪些變化,怎樣理解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呢?【更多詳情】
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即便舉辦了婚禮,,如未領取結婚證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也構成法律意義上的非法同居。那非法同居的具體界定是什么,?非法同居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區(qū)別嗎?婚姻幫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詳情】
小編結語:同居關系是可以自行解除,但是設計因同居關系而產(chǎn)生的糾紛在訴諸法院的時候,,建議請有經(jīng)驗的律師幫助你,。因為同居關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存續(xù)期間的糾紛一樣,,很多涉及到民法的原則。有律師幫助,,維護合法權益的概率能大很多,。同居關系的相關問題就介紹到這里,更多同居關系的問題請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最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