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看家庭暴力該不該離婚
【案例介紹】
原告王某(女)與被告李某(男)于2007年登記結婚,。婚后常為生活瑣事發(fā)生吵打,,導致夫妻關系惡化,。2010年8月,王某向法院起訴離婚,,稱李某脾氣暴躁,,經(jīng)常打罵自己。因其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jù),,法院判決不準離婚,。2011年9月,王某再次以李某實施家庭暴力,,給自己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離婚,。王某提交以下證據(jù):鄰居出具的證言,,證明常聽到兩人在家中爭吵;2010年7月,,自己被李某打傷,住院治療兩星期,,住院病歷和醫(yī)療費單據(jù);2011年3月的照片一組,,證明自己被李某毆打致傷;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王某被打致輕傷的鑒定結論以及警方出警記錄。李某辯稱,,自己與王某確曾為瑣事爭吵過,,但沒有毆打王某;兩人感情較好,不同意離婚,。在質(zhì)證過程中,,李某主張王某出具的病歷不能證明自己對其實施了毆打;照片也不能證明毆打事實;王某受輕傷是下樓摔倒所致,而非自己毆打;對出警記錄無異議,。李某提交了親友證言,,證明兩人婚姻基礎較好,感情未破裂
【律師點評】
海南??谌齺喕橐黾彝ヂ蓭煶腾S律師評析: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二項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由此可見,,家庭暴力構成了判決準予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所謂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的行為,。受害人欲證明自己因家庭暴力受到傷害,,應從以下方面舉證:一是加害人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二是以上行為對自己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一定的傷害。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家庭暴力以毆打或殘害等形式出現(xiàn),,一般以造成輕傷為基準;如果家庭暴力以捆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形式出現(xiàn),則不以輕傷為必須要件
海南??谌齺嗠x婚律師程赟律師認為本案中, 王某出具了證人證言,、醫(yī)院的病歷和醫(yī)療費單據(jù)、照片,、鑒定結論以及出警記錄,。上述證據(jù)中,,鄰居證言不是必要的證據(jù),它僅能證明兩人在日常有口角;病歷和醫(yī)療費單據(jù),,也不足以證明李某對其實施了家庭暴力,。但王某提供的鑒定結論以及出警記錄、照片有力地證明了李某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并造成了一定傷害的事實,。被告李某雖提交了親友的證言,,但顯然不足以反駁王某提供的證據(jù)。綜合當事人雙方的舉證情況,,本案應當認定家庭暴力事實成立,判決準予兩人離婚,。
二,、家庭暴力怎樣離婚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包括由誰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chǎn)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jù)
這里所講的證據(jù)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jù),、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chǎn)方面的證據(jù),包括房產(chǎn)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jù)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nèi)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diào)解是法律規(guī)定的必經(jīng)程序,。
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diào)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diào)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diào)解,。調(diào)解成功的,,發(fā)民事調(diào)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diào)解不成功的將繼續(xù)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
法院會根據(jù)雙方提供的證據(jù)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網(wǎng)友咨詢:我可以離婚嗎?
我結婚十年有兩個兒子,,老公有家庭暴力又不離婚,,我該怎么為。還有他現(xiàn)在有風濕病,,這樣的情況我還離得了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可以離的,,你老公有病,不影響你要求離婚;按照婚姻法的規(guī)定,家庭暴力是法定可以離婚的理由;可以先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向法院起訴;孩子的撫養(yǎng)權你可以要求法院判決歸你。
小編結語:在離婚案件中,, “實施家庭暴力的”,,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但是家庭暴力該不該離婚?家庭暴力該怎樣離婚?希望通過本文的學習你可以找到解決辦法。家庭暴力該不該離婚?家庭暴力怎樣離婚?的相關知識就介紹到這里,,更多關于家庭暴力該不該離婚的法律問題可以撥打婚姻幫全國客服熱線:4006-520-255,,我們有資深婚姻家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