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我有一個朋友離婚了,孩子9歲了,,女孩,,孩子能判給女方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子女撫養(yǎng)權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如雙方經濟條件,有無惡習,,以及已形成的穩(wěn)定生活環(huán)境等因素,。
一、由女方撫養(yǎng)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二,、什么情況下將子女判由女方撫養(yǎng)
只有提供以下證據,法院才會將子女判由女方撫養(yǎng):
(1)小孩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小孩未滿兩周歲,;
(2)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3)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4)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5)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6)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7)子女隨外祖姆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8)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母親生活的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9)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是得不到子女撫養(yǎng)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