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哺乳期內,,男方能訴訟離婚嗎?
我知道哺乳期內能協(xié)議離婚,,但協(xié)議離婚不成,,男方能訴訟離婚嗎?
婚姻幫律師解答:
男方不能起訴離婚,,女方可以起訴離婚,。
一、如何起訴離婚訴訟
1,、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適格的法院管轄:
(1) 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guī)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xù)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具體的法院管轄:
①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②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③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提起離婚訴訟,,要提交相應的證據: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fā)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5)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
(6)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yǎng)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7)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9)以前曾起訴離婚的,,應說明是撤訴或調解和好,,還是判決不準離婚。并應提供原判決書,,調解書或裁定書原件或復印件,。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 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guī)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