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關系的性質。
同居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二人之間穩(wěn)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個構成要件:1,、同居的主體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內共同生活;3,、男女雙方?jīng)]有締結婚姻關系,。關于同居關系的性質,不可一概而論,。如果同居的雙方當事人都沒有結婚,,二人的同居關系雖然不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沒有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關系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這種情況已經(jīng)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權益,也是我國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
二,、同居關系的解除,。
現(xiàn)行《婚姻法》解釋(二)第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起訴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從此條含義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這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解除。在這種情形下,,男女同居是非法的,,是不被法律認可的。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chǎn)分割或者子女撫養(yǎng)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這就是說一般的同居關系可以自然解除,除非涉及財產(chǎn)分割或者子女撫養(yǎng)糾紛,,法院才受理,。符合事實婚姻構成的同居關系的解除?!痘橐龇ā方忉?一)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這即是說,同居關系構成事實婚姻的,,則同居關系的解除需要參考離婚處理,。
網(wǎng)友咨詢:同居關系爭小孩撫養(yǎng)權,小孩該歸誰?
同居關系爭小孩撫養(yǎng)權,,小孩該歸誰?
婚姻幫律師解答:
按以下原則確定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誰:2歲以下孩子隨母,,10歲以上要征求孩子意見,2-10看誰撫養(yǎng)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長,。
小編結語: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wěn)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