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登記的程序怎么辦理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y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準予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準予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登記結婚后,,根據(jù)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二,、異地結婚戶口怎么辦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qū)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qū)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小編結語:辦理結婚登記時,,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薄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