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離婚
婚姻幫律師解答:
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具體就是我國婚姻法32條規(guī)定的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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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如發(fā)現(xiàn)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符合以上情況的時候法院會準許訴訟雙方當事人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雖然用列舉的方式規(guī)定了可以離婚的情況,,但是并不完全,,也就是說并不是只有這幾種情況才可以離婚,只要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即可以離婚,,比如對方與其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性無能、同性戀,、無生育能力患有不能結(jié)婚的疾病且無法治愈的等等,。
根據(jù)《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jié)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jié)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jié)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jié)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jié)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jié)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jīng)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小編結(jié)語: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理由中居于主導的決定地位,,我國婚姻法系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裁判離婚的法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