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咨詢:你好,,我是廣東人,,分居幾年了,在深圳可以起訴離婚嗎,?需要哪些手續(xù),?
你好,我是廣東人,,分居幾年了,,在深圳可以起訴離婚嗎?需要哪些手續(xù),?
婚姻幫律師解答:
深圳是你的經(jīng)常居住地,,可以起訴,但關鍵是對方也在深圳一年以上了嗎,?如未到一年以上,,你應到被告戶籍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立案,需要分居多年的相關證據(jù)。
一,、怎樣認定分居,?
從通常的角度來理解,分居就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住,,各自過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過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理解,,對于構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為嚴格,一般認為,,分居,,也稱別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但還保留著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xiàn)在一方起訴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jù)來證明,。
綜上可知,,對于如何認定分居這個問題,應該具體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時間,,即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是分居引起離婚所必須同時具備的。
二,、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
經(jīng)常會有人問分居兩年后,,婚姻關系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在我國分居(別居)滿2年在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jīng)過法定的離婚手續(xù),,也就是說沒有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或是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那么雙方的婚姻關系還繼續(xù)存續(xù),,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會構成重婚罪。
三,、分居如何證明,?
《婚姻法》第32條具體規(guī)定了離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調(diào)解,,調(diào)解無效的,,準予離婚。從前面的規(guī)定來看,,這里的分居必須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關的原因,否則分居就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那么哪些證據(jù)可以用來證明夫妻已經(jīng)分居呢,?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zhì)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jù)。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從通常的角度來理解,,分居就是兩個人不在一起住,各自過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過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理解,,對于構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為嚴格,,一般認為,分居,也稱別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間的同居義務但還保留著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