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因我經常被他打,,他又不出去上班,,孩子快兩歲了,我們有結婚證,,己分居三個月了,,應該如何離婚?
因我經常被他打,他又不出去上班,,孩子快兩歲了,,我們有結婚證,己分居三個月了
婚姻幫律師解答:
既然是這樣,,就盡快起訴離婚,。可以要求取得孩子撫養(yǎng)權,,并且要求男方支付撫養(yǎng)費與損害賠償,。
一、 家庭暴力能要求離婚賠償嗎,?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具體包括哪些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委之于法官憑借司法經驗,,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jié)、常理,、醫(y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
三,、家庭暴力如何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家庭暴力離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