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因為家庭矛盾想離婚,,我今年28歲,!有個兒子今年3周歲半孩子從小和我在
因為家庭矛盾想離婚,我今年28歲,!有個兒子今年3周歲半孩子從小和我在一起沒有分開過,!日子過不下去了,!他也要孩子怎么辦
婚姻幫律師解答:
如果您要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您要舉證證明您撫養(yǎng)孩子的優(yōu)越條件并有利于孩子成長;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穩(wěn)定的收入,有固定的居所,,文化程度及修養(yǎng)并無不良奢好,,父母都可以協(xié)撫養(yǎng)等。
一,、哪些情況下,,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這是對女方最有利的條件,,一定要派上用場。
2,、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3、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4,、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5、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女方要求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給自己的情形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可以尋找證據支持自己獲得撫養(yǎng)權
為了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女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yǎng)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jié)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huán)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huán)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yǎng)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qū)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