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有兒子一名,有一套房子男方婚前買的,,現在打算起訴離婚,,男方要求每月600元撫養(yǎng)費,而且每年遞增5%,,合理嗎?
有兒子一名,,有一套房子男方婚前買的,現在打算起訴離婚,,男方要求每月600元撫養(yǎng)費,,而且每年遞增5%,這樣合理嗎,,我們沒有共同財產,!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不一定合理,,應該按照男方的工資收入及當地的生活標準確定。
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費的給付標準是多少?
撫養(yǎng)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yǎng)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
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yǎng)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于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yè)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f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yè)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相關子女撫養(yǎng)的法律法規(guī):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yǎng)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xié)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xié)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支付撫養(yǎng)費時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yè)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