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我和老公婚姻不和關系破裂,有一個兒子今年7歲,,房產是他父母的名字,,孩子會判給我嗎?
我和老公婚姻不和關系破裂,有一個兒子今年7歲,,房產是他父母的名字,,一直住在一起的,也還過一些貸款,,有兩輛車子,,現在一人一輛,有債務,,債務現在是一人一半,。
婚姻幫律師解答:
可以起訴離婚?;楹髠鶛喙蚕?,債務分擔??梢誀幦『⒆拥膿狃B(yǎng)權,,由男方承擔撫養(yǎng)費,直至孩子成年,。
以下情況,,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這是對女方最有利的條件,,一定要派上用場,。
2,、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3、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4、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5,、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紤]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十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女方可以要求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給自己的情形: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支持自己獲得撫養(yǎng)權:
為了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女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yǎng)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jié)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huán)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huán)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yǎng)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qū)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小編結語:從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