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離婚條件是怎樣的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不能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一條是對男方離婚自由權的限制,考慮到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這樣規(guī)定是很有必要的,我們發(fā)現,,很多女性在此期間,,由于身體原因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fā)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規(guī)定是一種較人性化的處理,,是對婦女及兒童的一種特殊保護,。但是,,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此種情況是大多數訴訟離婚的人都會遇到的,,其實很多夫婦在離婚并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些人是在一時沖動下提出的,,所以經過法院審查后發(fā)現雙方感情并未破裂,,會判決不準離婚,此后要給雙方一個冷靜期,,使雙方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guī)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冷靜期,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種情況體現了我國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擔負的特殊任務和軍人職業(yè)特點,,而對軍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此處所指的軍人主要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過錯,,那么另一方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我國法律還對普通人在普通時期的離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為判決離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戀再到生兒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絲萬縷的聯系都是通過時間和感情的積累墊定下來的,,怎么可能輕易地結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目前遇到的問題就是小孩的撫養(yǎng)權,而且女方要我買一套房子,,但是我負擔不起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無法協(xié)商的,則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并且可以對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孩子的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等問題提出自己的主張,。
小編結語:生活中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