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分居的類型有哪些?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yǎng)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2,、分居離婚要滿足什么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边@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滿兩年的,。
3、連續(xù)分居滿兩年中的兩年是怎么算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4、分居后又同居的,,分居時間怎么計算?
分居時間應連續(xù)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xù)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5,、哪些證據(jù)能證明夫妻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協(xié)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xié)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xié)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jù),。
網(wǎng)友咨詢:分居一年了應怎么離婚,?
丈夫與我分居大概一年了,他背叛我在先,,開始他要求和我離婚,,我不同意,他就一直沒找過我,現(xiàn)在我要離婚,,他卻面都不跟我見,,他應該和那個女人同居了。
婚姻幫律師解答: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民事訴訟法》第84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小編結語:通過上文可知,夫妻之間離婚需要有一定的法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边@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