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離婚 與子女有關
在大梁門外的城墻花園,每到晚上,,便能看到一位老人獨自散步,。這位李姓老人68歲那年娶了一位57歲的老伴,倆人在一起生活了3年,,終因受不了子女吵鬧而無奈分手,。
李姓老人和原配妻子風風雨雨近40年,生養(yǎng)了兩個兒子,。而今,,兩個兒子都已成家立業(yè),另立門戶。退休后的李大爺和妻子本該好好享受一番,,可讓人痛心的是,,身體不適的妻子患了癌癥,先他而去,。孤獨寂寞的李大爺一下子蒼老了許多,。由于城墻花園人多熱鬧,李大爺經常到城墻花園散步,。
歲月流逝,,李大爺的心情開朗了。一個偶然的機會,,李大爺認識了喪偶的王女士,。王女士有一個女兒,已經結婚生子,。李大爺和王女士互訴衷腸,,彼此心里都有了一種異樣的感覺。一方身體不適,,另一方忙著尋醫(yī)問藥,。一方和子女鬧矛盾心里不痛快,另一方便耐心勸說,,極力安慰,。后來,李大爺和王女士瞞著子女領取了結婚證,。自從王女士住到李大爺家后,,家庭矛盾正式開始,李大爺的兒子和兒媳指桑罵槐,。一開始,,王女士忍著,后來,,李大爺的兒媳與王女士的女兒對罵起來,。最終,導致倆人離婚,。
順河回族區(qū)婚姻登記處的于女士對記者說,,再婚老人離婚與子女有很大關系。一些老年人再婚后本來過得很幸福,,但是,,雙方子女一攪和,老人們就過不下去了,。甚至出現了離婚的老年人哭著進門辦離婚手續(xù),,辦完離婚手續(xù)后又攜手離開的事。
子女應善待再婚老人
去年,中央電視臺熱播的情感喜劇《空巢姥爺》,,首度聚焦老年人的情感生活,,描述了一段黃昏戀曲,使“空巢老人的黃昏戀”成為熱點話題,。
河南大學馬列部教師黃東輝說,,子女反對父母再婚的理由,歸納起來無非有以下兩點:一是擔心自身利益受損,,二是不想承擔贍養(yǎng)責任,。有些子女總擔心父母再婚后,對方會侵占自己父母的房屋,、財產等,,而子女又是父母財產的法定繼承人,所以子女實質上還是擔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有些子女則擔心父母再婚后要贍養(yǎng)兩個老人,,會加重自己的經濟負擔。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和推卸贍養(yǎng)責任就阻撓父母再婚,,干涉父母重組家庭的權利,他們以犧牲父母的幸福為代價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即便一些老人以“隱婚”這種方式作為和子女妥協(xié)的手段,,表面上看是兩全其美,但這種非婚同居的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發(fā)生了意外情況,,就會有著這樣那樣的麻煩。
黃東輝強調,,子女應善待再婚老人。
婚前財產公證解決后顧之憂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生活中,有人離異,,有人喪偶,,這些離異或喪偶的人們都有重新組建家庭的愿望。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因為擔心財產問題處理不好會影響與子女的關系,對再婚望而卻步,。老人同樣有選擇新生活的權利,,有戀愛和再婚的自由。作為子女,應該寬容一些,,給他們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多為他們的晚年幸福考慮,。針對以后的財產分割以及贍養(yǎng)問題,,子女可以幫助老人在婚前做財產公證或者雙方簽訂協(xié)議,證明再婚不影響雙方子女對財產的繼承,,不影響之前的贍養(yǎng)關系,,那么老人和子女就沒有了后顧之憂了,這才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律師陳武斌說,,對財產進行公證看似無情,實際上解決了老人再婚后的大問題,。在子女對老人財產糾結的家庭中,,財產公證會讓問題迎刃而解。在當前小家庭時代,,只要再婚老人在財產方面與子女沒有瓜葛,,子女一般不會干涉老年人再婚,子女也不會因為財產問題引發(fā)不必要的糾紛,。
陳武斌說,,婚前財產公證即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xié)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并帶好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和有關財產權屬的證明材料,并擬好約定書的主要條款,。約定內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具體、清晰,,沒有歧異,。雙方在辦理公證時,應當沒有任何被脅迫或欺詐的情形,。經過公證員審查,,符合辦理公證條件的,就可以出具公證書,。陳武斌建議,,辦理老年人再婚財產公證時,,盡量讓雙方當事人的子女到場,必要時承辦公證員也可直接讓當事人提供各自子女情況及聯系方式,,然后避開當事人向其子女詢問情況并作好詢問筆錄,。
網友評論:
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意思是說,,夫妻倆年輕時努力工作,贍養(yǎng)老人,,養(yǎng)育兒女,,其感情在歲月中得到升華。到了老年,,精神氣兒不如從前了,,需要夫妻倆相互幫襯、相互關心和愛護,,度過人生的快樂時光,。
小編結語:不少失去另一半的老人希望晚年有個伴,度過余生,。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老人的黃昏戀中,,有甜蜜也有苦澀,,不少老年再婚者有的已經分手,有的面臨分手,。希望子女們善待老人,,讓黃昏戀甜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