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北京 咨詢時間:2016-03-17 17:19 咨詢人:李珊
每一段感情,都有其發(fā)生發(fā)展的過程,,你們分開了,,但是你的心還停留在過去,所以很難給到后來者以位置,,最好能系統(tǒng)的做一次心理咨詢,,讓你理順這段關系,更加輕松的面對未來的情感生活,。
李珊,,你好,我是心理咨詢師龍羅奇,。你對于過去的情感經歷,,一直難以釋懷。最好還是先了解下對方的真實想法,,如果不行,,不如珍藏。
建議雙方先冷靜的思考一下,,然后再再根據內心的選擇協(xié)商解決,。
按以下程序辦理:
1、搜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yǎng)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開庭
4,、開庭。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xié)議,。達成和好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協(xié)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后15日之內未上訴那么判決生效,,一審結束,。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于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