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 感情也不和 我想離婚 可是他不同意 我想起訴離婚可以嗎 我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yǎng)問題,;c.財產(chǎn)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chǎn)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chǎn)相關證據(jù),,如房產(chǎn)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jù)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jù)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jīng)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梢栽谂袥Q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