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分居四年怎么辦
問題來自:廣東-東莞 咨詢時間:2016-04-04 20:05 咨詢?nèi)耍?a class="fontColor0085c8">137******53
如果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能只好通過法院起訴了,!
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的,,法院判決離的可能性大!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幫助,!
備材料,,上法院。材料足,,判離婚,,了憂愁,。身份證,結婚證,,分居證,。四年證??扇俗C,。可書證,。
有證據(jù)證明分居滿2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分居滿2年是判決感情破裂的一個標準,。你的情況如果能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4年,,第一次判離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生效6個月后可重新起訴離婚,。
如果有證據(jù)證明分居四年,對方不同意,,可起訴離婚,,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
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分居四年可以作為感情已破裂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