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jù)材料等,。后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立案去,。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jù),,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chǎn)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chǎn)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就離婚意愿,、財產(chǎn)債務、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有協(xié)商不一致的部分,,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比如有沒有家庭暴力等法定離婚事由,,沒有法定離婚事由的話,,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在6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