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山東-臨沂 咨詢時間:2016-05-16 11:51 咨詢人:177******95
你好:沒有結婚證,,法律不承認有婚姻關系,什么原因導致訂婚后 反悔,? 理由恰當,, 可以要求對方退回合理費用。
你好,,詳細說明費用是哪些,?雙方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如果已經同居,,是要不回來彩禮的。
如果你指的是,,按照鄉(xiāng)俗男方所有給女方買的東西以及給的錢的話,。我想如果男方有證據給了多少,是可以主張要回的,,因為男方給女方的所有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現在婚結不成了,當然可以要回,。
1.彩禮可以要回,至于是不是全部,,看你的具體情況,。
2.對于買衣服、吃飯,、買花能送的禮品的,,一般是要不回來的,除非金額挺大,。
3.不管能不能要回,,你都可以提出要,法院能否支持,,看法院判,。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你好,,按照鄉(xiāng)俗習慣男方給女方買的禮品以及彩禮是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你們已經同居了,,你只能要回一部分,。
1,、無結婚證,就不是婚姻關系,,如同居的,,屬于同居關系。同居期間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2,、如男方給的是以結婚為目的彩禮的,具有下列情況可以要回: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還是結婚證丟了,?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只能按同居關系起訴分家析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