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未辦理房產證,房屋怎樣辦理在孩子名下
你好,沒有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從法律上說,,當事人沒有處理的權利,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可以與開發(fā)商和貸款銀行協商,,把合同里的購買人變更成子女的名字,如果子女未成年,,你們可以約定等子女成年后再過戶該房屋屬于子女所有,,在條件成熟后再辦理過戶手續(xù)。
您好,!您所咨詢的問題:
一,、首先要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約定,將房產證辦理到合同上的買方名下,,同時還要辦理土地使用權證,。辦理兩證要繳納1、測繪費 2,、評估費 3,、契稅 4、交易費 5,、工本費等
二,、該房屋婚后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協商一致,,簽訂《房屋贈與協議》進行公證后,,到房地局把房產證過戶到孩子的名下。
贈與過戶費用
1 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免征
2 公證費:當地公正收費標準
3 契稅:不論房產什么情況都需要征收全額契稅 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