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應該及時進行收集,、鞏固證據(jù),以此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lián)組織、工作單位等,,尋求幫或者調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日后進行訴訟時,,可以請求相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則一定及時去醫(yī)院治療,,并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yī)療費的票據(jù)等。此外,,還要在當時進行拍照,,保留好照片。傷情嚴重的,,報警后,,由公安機關委托進行傷情鑒定。
3,、如果家里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進行錄音、攝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或者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總之,,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實質上是一個復原家庭暴力原狀的過程,。無論是物證,、書證還是證人證言,只要能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只要舉證合法,,程序完備,都可以作為證據(jù),,以此來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要看次數(shù)強度,,一次扇住院了也算。一般程度輕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