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的程序怎么辦理,我和老公性格不合,,對離婚的程序不懂,想咨詢
一、雙方協(xié)議離婚的,,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領取離婚證,。
二、如果雙方協(xié)議離婚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有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相應的程序也不一樣,。
如果雙方都愿意離婚,,帶著相關證件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速度很快,;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帶著相關證件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他們能夠協(xié)議離婚,,最好協(xié)議離婚,,如果協(xié)議不成再起訴,起訴離婚的程序是:
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兩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5、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