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需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后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jīng)常住所地法院立案去,。
想離婚的一方就只能向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離婚,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原告就只能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會判離,。
起訴需要起訴狀兩份,、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結婚證原件一個,,若有小孩的話,,還要戶口本(包含小孩的內(nèi)容)復印件一份,另外還要夫妻共同財產(chǎn)和感情破裂的證據(jù),。
您好,!準備起訴狀,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涉及撫養(yǎng)權的話還需要孩子的出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