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現(xiàn)在懷有兩個月的寶寶,法院很難在這個時候 判決你們離婚,。 建議停止妊娠或者等孩子出生以后 再說離婚的問題,。
您如果不打算要第二個小孩,且您的表述全部真實,,那么3歲女兒判給您的可能性較大,。
以下是法律具體規(guī)定,希望能夠幫到您,。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yōu)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yǎng)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yōu)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xié)議輪流撫養(yǎng)子女的,,可行準許。
根據(jù)你講述的情況,,可以收集相關證據(jù)盡量爭取小孩的撫養(yǎng)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