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湖北-武漢 咨詢時間:2016-05-07 16:38 咨詢人:186******23
你好,,解答如下:
1,、你可以起訴離婚,你到武漢辦理結婚證的當初那個民政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這個相當于結婚證的。
2,、有對不到2歲雙胞胎,,他還有家暴行為,是不利于撫養(yǎng)孩子的,,而且,,孩子一直由你撫養(yǎng),這是你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優(yōu)勢,;但是,,由于你沒有上班,沒有經濟收入,,這是你爭取孩子的不利點,。但總體來說說,你爭取孩子的可能性比較大,,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
3,、對方有家暴行為,,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你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要對方賠你一筆錢,,或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fā)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發(fā)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xù)有效,。
B.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guī)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好:結婚證在武漢領的,,你自己可以到民政局補辦婚姻證明。 但是目前離婚對于你養(yǎng)兩個孩子是很困難的,, 如果孩子們能夠到小學義務教育階段,,還會好一些。
其實你也是很可朔的性格,,盡可能把關系搞好一些,,看著雙胞胎多可愛, 也就多忍一些 為好,。
2周歲以內的孩子屬于哺乳期內子女,,如果你沒有以下情形,應當歸你撫養(yǎng):(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果孩子判歸你撫養(yǎng),,他應當支付孩子的撫養(yǎng)費至孩子獨立生活止,,最高為他月平均收入的50%。如果你離婚后無房居住,還可以要求他支付經濟幫款,。
你沒有結婚證,,可到領結婚證的民政部門開具婚姻證明,然后攜帶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兩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5,、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
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yī)院治病的除外,。
1,、搜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yǎng)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開庭
4,、開庭。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后15日之內未上訴那么判決生效,,一審結束,。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于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
一,,雙方互有家庭暴力,很難得到補償,。二,,民間傳統雙胞胎要一齊養(yǎng),一方撫養(yǎng)子女的,,另一方必須支付撫養(yǎng)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