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十年,,有個女兒,,戶口沒分開,,我和女兒的戶口一直
問題來自:福建-三明 咨詢時間:2016-05-06 20:05 咨詢?nèi)耍?a class="fontColor0085c8">158******73
不需要這么麻煩吧,你只要在遷入地派出所辦理了準遷證,,哪你的離婚癥再回來遷出,,沒什么問題吧。
來信收悉,,你前夫的態(tài)度確實另人氣憤,。我無意評判你們婚姻中的是是非非,但離婚多年,,到底有多大的仇恨,,竟然會讓他對于孩子的將來不聞不問,麻木不仁呢,?
你所遭遇是現(xiàn)在婚姻實務(wù)中最難辦的問題,。之所以說難辦,主要存在這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現(xiàn)有法律體系中沒有具體條文對戶口問題做出規(guī)定,,無法可依;二是公安戶籍管理制度僵化,,一味強調(diào)戶口本原件的作用,無路可行;三是由于法院沒有戶口糾紛的案由,,該糾紛法院不會受理,,無門訴訟。下面,,我將在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下,,幫你設(shè)計可行的策略:
你應(yīng)該再去你前夫所在的派出所或是居委會,請他們出面協(xié)調(diào),,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問題,。雖然你已經(jīng)去過,但去一次是遠遠不夠的,。派出所的戶警通常很忙,,你的偶爾出現(xiàn),很難指望他將你的事放在心上,。你只有做到多次出現(xiàn),,才能讓他們體會到你急切的心情和渴望得到幫的愿望強烈,從而讓他們協(xié)你給前夫施加壓力,。實踐中,,我曾代理過的一起案件,女方正是通過這種鍥而不舍的努力,,終于感動派出所副所長,,強制對方拿出戶口本,幫孩子解決了戶口問題,??上沁@樣的案例是少之又少,。
在一切努力都沒有效果時,你還有一條路可行,,那就是回到派出所要求他們按照公安部2009年8月31日下發(fā)的公冶(2009)459號文件的規(guī)定,,為你制發(fā)僅含首頁和孩子登記卡的居民戶口薄,協(xié)孩子辦理戶口遷出手續(xù),。需要提醒的是,,這是一份公安部內(nèi)部的規(guī)定,并不屬于法律的范疇,,公安一般不會主動出示和執(zhí)行,。同時,該文件中所要求的說服無效,,在實踐中很難掌握,。因此,你還是需要耐心與派出所戶警溝通,,用真誠感動他們,,方能達到你的目的。
真心期待我的回答會對你有所幫,,你煩心的問題能早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