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自動離婚!如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法院可依法判決離婚,!
你好,你的問題我答復如下:
1.分居時間長短并不必然導致自動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以上的,,只是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但仍然需要一方收集證據,,并通過訴訟法院解除婚姻關系,。
2.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不會支持你的離婚請求,,故建議謹慎對待,。
3.你有權向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分割共同財產,,并爭取子女的撫養(yǎng)權。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
5.具體事宜可以和我聯(lián)系,,歡迎。
在我國,,合法解除夫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協(xié)議離婚(需經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和訴訟離婚,。婚姻法規(guī)定,,法院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中有一條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經法院調解無法和好的情況,。雙方若能自行協(xié)商協(xié)議離婚,,并不一定要符合此條件。若協(xié)商不成需要訴訟離婚,,且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則原告方需對因感情不和分居、及分居兩年以上的兩項事實進行舉證,,經法院調解無法和好的,,法院才有可能判離。而從司法實踐來看,,此類舉證較為困難,,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訴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要到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會有較大幅度提高。
分居自動離婚是很多人的誤解,,離婚只有兩種途徑,,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有證據證明分居2年以上,,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離婚的法定形式:達成協(xié)議在民政局登記解除婚姻關系,或在法院訴訟離婚,,由法院解除婚姻關系,。
你好,,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的,要離婚,,需要雙方協(xié)商或到法院起訴,。
離婚有兩個途徑一為協(xié)議離婚,,二為訴訟離婚。協(xié)議離婚雙方必須去民政局辦理,。分居時間長短并不必然導致自動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以上的,,只是訴訟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但仍然需要一方收集證據,并通過訴訟法院解除婚姻關系,。
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只是分居2年以上,經法院調解無和好可能的,,可以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