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就起草離婚協(xié)議,到民政局離婚,,如果協(xié)商不成,,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子女撫養(yǎng)達不成協(xié)議就起草離婚訴狀到法院起訴離婚,男方開的店收益屬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建議搜集賬本等材料證實,,或者存有存款的銀行卡號,卡里有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用要求分割
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對子女的撫養(yǎng)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不須進行訴訟。
登記離婚時,,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
首先夫妻一方盡量說服另一方,,和他進行登記離婚,,盡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果一方實在不想離婚,,而影另一方堅持一定要離,,那么,就只有進行離婚訴訟了,。
二,、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系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xù)(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D、結婚證
1,、離婚有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2、如您們自愿協(xié)議離婚,,憑雙方的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領取離婚證,。
3、如果雙方協(xié)議離婚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原件:準備兩份,;
(2)原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并帶上原件,,立案時需出示原件,;
(3)準備部分證據: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等;
(4)準備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你好,,如果離婚的話可以先協(xié)議離婚,如果協(xié)議不成,,則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離婚需要提供:離婚起訴狀、結婚證原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孩子的撫養(yǎng)權,原則上一人一個,。
可以跟男方協(xié)議離婚,,若協(xié)議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建議請律師協(xié)助離婚,。
如果不請律師,,按以下程序辦理:
1、搜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yǎng)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開庭
4,、開庭。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xié)議。達成和好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協(xié)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后15日之內未上訴那么判決生效,,一審結束,。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于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