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xù),。如果購買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當地鄉(xiāng)政府頒發(fā)的產權證明或土地使用證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給有當地戶口的居民,。
你老公購買的“小產權房”本身合同無效,如果想合法轉讓給你小孩,,這個除非改變房子的性質,。不過按一般交易習慣,找證人簽個贈予協議,,一般當地人會認可,。
請問您兒子多大了,?如果能直接過戶,,過戶給兒子即可。無產權房屋屬于什么性質的,?是農村房屋還是公房承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