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云南-曲靖 咨詢時間:2016-06-28 16:53 咨詢人:188******70
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攜帶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1、起訴狀原件三份,;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沒有身份證可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3,、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和原件;
4,、戶口本復印件一份和原件(沒有戶口本也可以到當地派所出具證明),;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6,、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7,、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200元左右,。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你必須重點準備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交給法院,。建議聘請當地律師,法律問題交給律師才能最大化維護你的離婚權益,。
準備好感情破裂證據,起訴書兩份,,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訴訟費50-300元,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外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收取,。
法院訴訟離婚的程序:
一,、法院訴訟準予離婚的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二,、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三、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xù)有效,。
(2)經調解后,對方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對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四、法院通過開庭審理,,根據證據可以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一、雙方協議離婚的,,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當天就可以領取離婚證,。
二、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或者對方不同意離婚,,您可以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原件:準備兩份;
(2)原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并帶上原件,立案時需出示原件,;
(3)準備部分證據: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財產清單等;
(4)準備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1,、準備材料,。起訴狀三份(原被告各一份法院一份),婚姻登記證明(去民政局開證明就行,,因為你結婚證不在身邊),,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證據復印件(包括財產方面的,、孩子方面的,、夫妻感情方面的)。
2,、審限,。法律規(guī)定一審審限六個月,但一般離婚案件會快些,,會根據承辦法官的事情多少案件復雜程度(一般不復雜),、調解情況等綜合來看,一般三個月左右,,但不絕對,。
3、能否判決離婚,。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該問題,否則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也不同意的情況下法院會判不離的,,如果判不離婚,,可以在判決裁定生效后六個月再次起訴。
4,、如何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律規(guī)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qū)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已變更成兩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你可以持身份證到你們原來結婚登記地的縣民政局或檔案館查詢復印結婚登記材料,。
你好,,婚姻不易,,請慎重考慮,。如果離婚的話可以先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則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離婚需要提供:離婚起訴狀、結婚證原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當然沒問題,,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離婚是為了重新尋找合適的生活,,當然要處理好孩子的撫養(yǎng)權和一起生活時候的財產。建議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選擇協議離婚,,比較省事,,不然就要訴訟離婚,如果允許,,我可以在昆明幫你找個好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