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有小孩算事實婚姻嗎?怎么解除這種婚姻關系?
問題來自:湖南-益陽 咨詢時間:2016-06-13 10:59 咨詢人:155******30
自1994年以后我國不再有事實婚姻一說了,,即未辦理結婚手續(xù)的屬于非法同居關系,,且法律不保護這種非法同居關系。至于孩子應屬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適用婚姻法的規(guī)定,男女雙方對非婚生子女都有撫養(yǎng)的義務。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你們的情況非事實婚姻,,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系,。
現(xiàn)在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未婚生育只涉及撫養(yǎng)問題,,一人承擔一半撫養(yǎng)費,或者解除同居關系,,不存在解除婚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