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該規(guī)定賦予了公民無限的自由,,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任何協議都有效且自簽訂起便受此協議的約束,,此協議設立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為了防止婚后一方出軌等原因致使雙方離婚,預先簽訂(凈身出戶,、孩子撫養(yǎng)權)懲罰措施而逼迫一方簽訂離婚就將全部財產歸一方所有等的協議是無效的,!所以你們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
1.婚姻法規(guī)定了夫妻關系期財產共有,,即使是一方有家暴或出軌行為,要給另一方賠償但仍有權利分得財產,。你們的協議不能違反婚姻法的規(guī)定,。2.夫妻間簽訂的協議是處分自己財產權的,,沒有期限限制的。3.你為了維護自己利益,,可以和他簽訂一份協議,,如果一方有過錯,將房產過戶給另一方,,少分財產,。
本律師處理的一個離婚案件,涉及到一份類似的協議,,同時的確有證據證明一方有出軌的事實,,但法院并未判決過錯方凈身出戶,也對保證書未予認定,,但是將大部分財產判給了無過錯方,。因我國不是判例法國家,可能各地法院有不同的判決結果,,現在法學理論上有觀點認為,,保證書事一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證據。
1,、凈身出戶的協議無效,,其他的有效,。因凈身出戶這種行為,,在中國的《婚姻法》里沒有依據。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存在爭議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guī)定這類協議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實踐而言,,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謂的“凈身出戶協議”的,。
2、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樣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3、因此夫妻在確定財產歸屬簽訂協議時應該充分了解其法律效力,,最好是請專業(yè)的律師來代擬協議,,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協議無效的情況發(fā)生。
有效,。此條約屬于婚姻忠誠條約,,而且此協議能夠約束整個婚姻,沒有期限,。如若雙方的一人違反條約,,法院在分配財產等內容時將作為重要的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該協議有效,,可以作為今后離婚的有力證據,。到對違反協議約定內容及事實負有舉證義務??梢约s定有效期為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雙方的真實意思自然有效,主要是過錯方需要凈身出戶這個才是重點,,因為你們約定的內容大多為婚姻法的禁止條款,,過錯方本來就應該給予無過錯方補償的,所以你們這個協議內容沒什么問題,,注意格式,,并且簽署日期等細節(jié)。
一,,建議對于財產的約定具體化,,否則無法執(zhí)行,
二,,子女撫養(yǎng)要根據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與撫養(yǎng)意愿判斷,,約定一般效力有限。
三,,有效期的問題,。可以在離婚時主張,沒有時間效力的限制,。
財產的約定有可以得到支持,,其他內容不一定??傊?,一旦出現協議出現的情況,對無過錯方非常有利
1、只要協議在自愿的情況下訂立就有效,,受法律保護,。
2、出軌家暴屬于法定過錯,,婚姻法也規(guī)定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這一約定不違法。有效,。
3,、無期限。
4,、凈身出戶并非法言法語,,容易引起爭議,如果雙方認識一致,,法院會支持的,,
可以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但對婚內的出軌約定只能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有拘束力,,對婚前財產約定是個人財產不產生拘束力,,對婚前財產協議不會因為出軌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出軌一方并不當然喪失婚前個人的財產,。最好約定成:如果一方出軌的,,喪失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分配權利,,同時將婚前個人一方的財產作為補償一方,,因出軌導致離婚的損害賠償?;榍柏敭a協議的效力從簽訂協議之日起一直到婚姻關系終結而止,。
你好:
1、凈身出戶的協議無效,,其他的有效,。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謂的“凈身出戶協議”的。
2,、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4,、《婚姻法》第四十六損害賠償情形是,,家暴,重婚同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最好是請專業(yè)的律師來代擬協議,,有效的避免協議無效的情況發(fā)生,。
建議將協議細化一些,凈身出戶不是法言法語,。如果協議已經按上述內容簽署了,,該協議還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會作為證據使用,,但不絕對,,因為法院還會考慮一些其他因素,如孩子的有利成長問題,,過錯方的基本生活問題等等因素,。至于有效期的問題,先看你們協議中有無特別約定,,沒有的話一般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