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可以離婚嗎,?離婚都需要什么證
可以,直接向對方戶籍地法院起訴離婚,,準備好起訴狀,,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或小孩出生證明,,結婚證等材料
可以到法院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材料有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程序上先立案,、傳票、開庭,、判決,,歷時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第一次法院判不離婚的原告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要求離婚,。
你好,向對方戶籍地法院起訴離婚,準備好起訴狀,,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或,結婚證等材料
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最少3份起訴書,,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主張判決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