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yǎng)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xié)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fā)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xié)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二、訴訟離婚程序:
(一)寫民事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yǎng)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
(三)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
(四)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五)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七)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八)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
(九)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雖然男方不給撫養(yǎng)費,女方也不能剝奪男方有探視女兒的權利,。至于離婚后,,女兒的姓跟哪一方,婚姻法有規(guī)定,,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在小孩未成年時由直接監(jiān)護人決定,。因此,,你們之間的離婚協(xié)議要依法形成,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