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寧夏-吳忠 咨詢時間:2016-04-10 20:40 咨詢人:182******86
補充的問題:孩子三周歲,,婆家的條件好一些,我現在手頭沒有積蓄沒有工作,,但孩子從出生一直由我?guī)?,我現在離婚想要孩子,我要怎么做,,勝算大一些
你一直帶孩子、男方有家暴環(huán)境不適合孩子成長是你的優(yōu)勢,但由于你沒有工作便沒有收入,,這是你的不利因素,,因此,你可以找份工作,,經濟獨立,,這樣你的勝算會更大。
孩子由你照顧已經適應了這種生活,,加上男方有家庭暴力傾向,,不適合撫養(yǎng)孩子
1、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周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yǎng)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2,、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jié)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
1,、你一直帶孩子,、男方有家暴環(huán)境不適合孩子成長是你的優(yōu)勢,但由于你沒有工作便沒有收入,這是你的不利因素,,因此,,你需要找份工作,經濟獨立,,這樣勝算會更大,。
2、孩子和你生活時間長,,對你感情更好,,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孩子若隨外祖父母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為決定子女隨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jié)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
揚長避短,,主要把你自己的優(yōu)勢體現出來,比如說孩子一直有你來帶,,你的性格比較適合帶孩子,,或者說是你又證據證明你做了絕育手術,以后不會再有孩子,。表明孩子為女孩,,在女孩的成長過程特別是青春期中,一定是要由母親陪伴的,。表達一下這些意思
建議請律師協助離婚,。
如果不請律師,按以下程序辦理:
1,、搜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yǎng)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開庭
4、開庭,。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后15日之內未上訴那么判決生效,,一審結束。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于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