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起訴離婚需準備民事起訴狀,、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等材料,,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法院立案。
這樣的狀況肯定協議離婚不成,,需要委托律師起訴,。準備好身份證,結婚證,,小孩戶口本,,委托律師。
1,、離婚起訴需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后到管轄法院(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法院)立案去,。
2、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一般是一人一個,。年滿10周歲的要隨其子女的意愿,。9歲孩子撫養(yǎng)問題,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yǎng)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yǎng)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tài),、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yǎng)等因素來判斷。
3,、撫養(yǎng)費:沒有扶養(yǎng)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yǎng)費,,撫養(yǎng)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對方不給付撫養(yǎng)費可以向法院起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先協議離婚,看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yǎng)權達成意見如何,,如果達不到要求,,可以到法院起訴,孩子一般一人一個,,然后就你們財產分割,,,然后要求男方給你適當補償,,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對家庭付出多照顧家庭的,,可以適當得到補償。但你們的情況第一次判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沒有判離,,六個月后可以重新起訴離婚。
雙方身份戶籍信息資料,、結婚證或結始證明,、小孩戶籍資料、分居或感情破裂證據,、有利于撫養(yǎng)小孩的經濟情況資料等等
1,、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原件),、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等材料,然后到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2,、小孩的撫養(yǎng)權原則上是一人一個。
3,、財產方面:看你們婚后購置了哪些財產,,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建議請律師協助離婚,。
如果不請律師,,按以下程序辦理:
1、搜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yǎng)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yǎng)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開庭
4、開庭,。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后15日之內未上訴那么判決生效,,一審結束。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于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