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為男方父母的,,婚前更名為男方的,,婚后更名為夫妻共有,離婚時女方
問題來自:廣西-貴港 咨詢時間:2016-05-31 15:49 咨詢?nèi)耍?a class="fontColor0085c8">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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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予,離婚時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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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共同財產(chǎn),,離婚應依法分割。
如婚后已經(jīng)更名到你們夫妻名下,,可作為你們夫妻共有財產(chǎn),,離婚時可分割。
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平均分割,,除非另有約定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可以平均分割。
屬于男方婚前財產(chǎn)的,,可能你沒有份額
是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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