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自:河南-漯河 咨詢時間:2016-05-31 14:43 咨詢人:136******56
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原件:準備兩份;
(2)原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一份,,并帶上原件,,立案時需出示原件;
(3)準備部分證據: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財產清單等;
(4)準備訴訟費: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原告身份證、結婚證,,婚后生育子女的還應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或者家庭戶口本,,聘請律師代寫訴狀,帶齊上述材料本人親自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即可,。
復印身份證和結婚證,,再加上起訴書(狀子),即可到法院立案,。希望對您有所幫,。
起訴書兩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清單,。訴訟費50-300元,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外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收取,。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地居住滿一年的地方但住院就醫(yī)的除外。
一,、結婚證
二,、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人口信息
三、感情破裂的證據
四,、訴訟費
起訴狀,,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如果有孩子還需要孩子的戶口本,,有共同財產的還需要共同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債務需要有證據,。
起訴離婚,,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后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立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