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在十五歲的時候被逼和大她十多歲的男方結婚的 現在女方要離婚
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帶著起訴書,,身份信息,,婚姻關系證明,戶口本,,到法院立案
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你們的婚姻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之間不產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當事人之間畢竟有同居生活的事實,,會涉及到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處理等問題。
年齡是個問題,,當初你們的婚姻無效,。關鍵一是你們有木有結婚證,現在你多大了,?如果不滿二十,,直接向法院起訴婚姻無效,,如果已經超過二十,可以起訴離婚,。